山打根,11月16日——近三个月前,在山打根的一个码头,六名印尼公民在没有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持有41,000升汽油,这是一种受管制商品,今天,他们在当地的开庭法庭上拒不认罪。
Muhammad Idris, Tri Kusuma Rini, Muhammad Rustam, Rigal Rialdy Jutino, Muhammad Tenri Bali和Dhyfa Pasftyono Putra被指控在去年8月21日晚上9点左右,在Kampung Cenderamata的Syarikat Hasui Berjaya拥有的码头进行检查时,在一艘注册为MT Rahmah的船上犯下了这一行为。
所有年龄在25岁至45岁之间的被告都是根据1961年《供应管制法》第21条以及1974年《供应管制条例》第3(1)条和《刑法典》第34条被起诉的。
根据同一法律的第22条,如果罪名成立,该罪行将被处以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罚款或长达三年的监禁,或两者兼而有之。
法官Zaini Fishir允许两名当地担保人为每名被告提供5000令吉的保释金,并定于12月15日提审。
他还命令检方保留被告的护照,等待国内贸易和生活费用部(KPDN)发行债券以释放该船。
国家刑事法院副检察官Syafique Md Hilmie提起公诉,律师Arthur Borine代表所有被告。——马来西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