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表示,提交报告比受害者所穿的衣服更重要,而卫生部长表示,没有理由禁止任何人穿短裤进入医院。
但仍有一些人因为着装而被禁止进入政府办公室,其中一些人据称是由于国家原则的信条。
提倡适度着装的Anas Zubedy说,是时候制定明确而标准的着装准则了。
他说,他支持政府部门或机构的着装规定,但建议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就此事发出明确的指示。
“如果我们要努力成为一个更有文化的社会,政务司司长应该明确表示,着装规定适用于所有人。”还是允许各州自行决定?他昨天说。
由于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,阿纳斯说,不同的文化期望必须得到管理。
他说:“应该让公众意识到,这些着装要求是基于对《国家准则》(Rukun Negara)中‘礼貌和道德’(kesopanan dan kesusilaan)原则的解读。”
他补充说,政府官员也必须被教导不要轻视游客,而是要礼貌地解释着装要求背后的理由。
“我的穿着通常很随意,但在访问政府部门或机构时,我会相应地着装。
他说:“这表明我对其他人的文化很敏感,尤其是构成公务员队伍的马来人。”
阿纳斯说,如果这被采用为标准做法,各部门或机构必须为不遵守着装规定的男性提供干净的“kain pelikat”,为女性提供“kain蜡染”。
他说,在紧急情况下应该允许例外情况,例如,当抢劫受害者想要向警方报案,或者有人急于看望住院的家庭成员时。
槟城警察局长拿督Khaw Kok Chin上周表示,一个人的着装要求不会决定他们是否可以在任何警察局报案,
阿纳斯要求对这一事件发表评论。周四,一名穿着短裤的男子在被允许进入吉隆坡雪兰莪市议会办公室之前,给了他一条纱笼。
这段53秒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,视频中,这名男子在保安的要求下穿上了纱笼。
周一,一名72岁的男子被一名保安拒之门外,原因是他被认为穿着不得体。
他被告知,着装要求符合《国家原则》。
另一位温和派倡导者陶菲克·伊斯梅尔(Tawfik Ismail)说,政府有权强制规定着装,但必须是明确的,但在某些情况下允许灵活。
“我认为政府完全有权强制规定着装,但要灵活一些。
“例如,有人可能生病或有疾病,不能穿长裤。
“当局应该允许某种灵活性,”他说。
马来西亚第二副总理敦·伊斯梅尔·阿卜杜勒·拉赫曼(Tun Dr Ismail Abdul Rahman)之子陶菲克表示,在某些场合或访问某些地方时,有必要制定着装规定。
“很明显,在参观教堂、参加婚礼或在高档餐厅用餐等场合,穿着得体是必要的。
“人们不需要别人告诉就知道该怎么穿衣服。这是一个行为和传统的问题。
Tawfik还表示,政府也应该解释制定着装规定的必要性,以及为什么它符合国家原则。
“时尚不是由政治决定的。着装要求应该有明确的解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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